交通事故惹纠纷 温情调解解民忧
发布日期:2024-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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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9日,观山湖区司法局金阳司法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联合金阳派出所及金红社区居委会成功调解了一起交通事故引发的上门互殴案件。
辖区居民李某和赵某本是邻居,李某骑共享单车不慎将赵某母亲撞伤,交通警察认定李某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双方因赔偿金额一直争执不休,赵某到李某家理论导致发生抓扯,使得两家人关系更加紧张。
据悉,赵某母亲住院期间李某支付医药费一万元,出院后赵某要求李某赔偿五万元,李某只愿意赔偿四万元,双方因赔偿金额未达成一致发生互殴,李某认为赵某到家里理论抓扯的行为吓着了孩子,之前愿意赔偿四万,现在一分钱都不愿意赔偿。
调解中,赵某称本次交通事故对方负全责,鉴于自己上门抓扯的事情确实理亏愿意做出退步,只要求李某赔偿三万五千元,李某称自己被抓扯受伤也花了六千元,再赔偿肯定不可能,加之自己是离异状态,实在无力承担过高的赔偿金,赵某认为李某一直没有好态度,至今为止没有给老人一个道歉。
调解员听完前因后果,考虑到该纠纷事实清楚,相关证据确实充分,双方均认可交通事故和互殴事件的责任划分,便着重从情理的角度对双方进行劝说,所谓“远亲不如近邻”,邻居之间低头不见抬头见,大事小事可以相互照应,双方都应以和为贵。最终,在调解员的多次劝说下,双方达成协议,在赔偿数额上各让一步,李某向赵某一次性支付两万元赔偿费,并登门向赵某母亲赔礼道歉,最终矛盾得以成功化解。
人民调解不是机械性地遵照法条处理纠纷,要从法理、情理、事理等多角度平衡各方的诉求,在定纷止争的同时,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回应当事人对公平正义的期许,真正做到让各方当事人怨解、事了、心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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