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菏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化解一起交通事故纠纷
发布日期:202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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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青菏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郜某妻子于某驾驶新能源轿车因辗轧路边堆放的河草致车辆失控滑入河沟,交警部门未作出事故责任划分。经查,于某驾驶的涉案车辆登记在郜某名下。河草系岳某承包河道清理时堆放路边未及时清理所致,郜某一气之下以岳某、青菏办、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为被告提起诉讼。
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词。案件涉及多方当事人,且过程中郜某情绪激动,法院经分析决定,将此案借助多元化解机制,运用人民调解方式尝试化解。青菏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刘涛接手案件后,诉调对接,全程跟踪。经过与多方当事人联系,耐心释法析理和情理分析,郜某终于认识到其妻子于某也有过错,不再坚持要求全额赔偿;岳某也认识到清理河道的打捞物应及时运到指定的地点存放,否则一旦造成行人或车辆损失,就得承担赔偿责任。最终促成郜某与岳某握手言和。岳某赔偿郜某新能源轿车损失19000元,郜某撤回诉讼。
郜某表示,事故发生以来,自己一直很烦恼,因不懂法律,也经过多番周折,且自己还要做生意,起诉、开庭、出庭、协商都花费不少精力,尽快解决问题才是自己最想要的。在调委会的主持下,双方将问题摆到桌面上说,最终与对方协商一致,自己的烦心事也得到解决。
案件了结了,纠纷化解了,当事人满意了,人民调解立足实际,维护了群众权益,也确保了社会的平安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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