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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情调解离婚纠纷 破镜重圆和好如初

发布日期:2024-11-17 浏览量:0 

“还是舍不得,孩子还小,我们夫妻还是决定好好解决问题,共同好好生活。”近日,大柴旦法院成功化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年轻的夫妻重归于好,原告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书。

温情调解离婚纠纷 破镜重圆和好如初

杨某和冶某于2020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夫妻双方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随着矛盾不断叠加、激化,杨某一气之下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大柴旦法院起诉离婚。

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采取“背靠背”的方式深入挖掘双方矛盾焦点。冶某向承办法官诉说杨某与冶某是自由恋爱三年结婚,感情很好,但因工作繁忙孩子由婆婆帮忙照顾,在照顾孩子的日常时婆媳经常发生矛盾,导致夫妻双方经常因家庭琐事争吵,冶某觉得因为日常争吵已将双方的感情消磨殆尽已无心力继续下去。杨某表示双方感情基础很好,但冶某作为母亲对孩子关爱不够,后期因为生活中的各种摩擦无法有效沟通解决,在一次次争吵中双方均已精疲力竭。

经过沟通,承办法官发现杨某和冶某的离婚状况为危机婚姻而非死亡婚姻,夫妻二人感情尚可,除了婆媳关系及家庭琐事以外并无根本性矛盾,家庭矛盾愈演愈烈的根源在于夫妻双方缺乏有效沟通和处理矛盾的方式方法不当。法官分别询问双方“三年恋爱,四年婚姻,七年的感情,真离了你舍得吗?”,双方均陷入沉思回忆起感情之路上的一幕幕珍贵瞬间最终表示确实舍不得。经过承办法官分别引导,夫妻双方理性沟通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双方的心结也慢慢打开并对今后需要对方改进的问题进行全面沟通,双方均表示以后一定会多沟通,出现问题积极有效解决。

婚姻家庭和谐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和前提,预防化解婚姻家庭纠纷是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重要方面。下一步,人民法院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中向上向善的价值力量,融入儒家“以和为贵”思想,本着为家庭负责、为社会负责的态度,灵活运用调解方式将法、理、情有机结合起来,帮助家庭成员从根源上找问题并充分了解其承担的法律义务,为双方建立沟通平台,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化解矛盾,引导其重新构筑并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法官寄语:婚后的家庭生活,夫妻双方应该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互相关爱、互相理解、互相包容,共同营造良好的家庭生活环境,这既是夫妻之间恩爱和睦的基础,也是家庭生活美满幸福的关键。婚姻需经营,爱情要保鲜,在日常生活中,不可能不产生矛盾和摩擦,而当婚姻出现裂痕、陷入危机的时刻,更需夫妻双方互谅互让,求大同存小异,遇事多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努力寻找弥合感情缝隙的有利因素,努力挽救,最终达到摒弃前嫌、重归于好的理想效果。



文章来源: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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