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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引纠纷 倾力调解促共赢

发布日期:2024-11-14 浏览量:0 

近日,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张建新的倾力调解下,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买卖合同引纠纷 倾力调解促共赢

王某和杨某双方系多年的朋友兼生意伙伴,杨某在王某处购买五金建材以供自己的装修队使用,由于杨某的装修款一直未能讨要回来,致使杨某拖欠王某五金货款多达90余万元,王某多次索要未果后,一纸诉状将杨某起诉到了晋州市人民法院。

张建新法官考虑到原被告之间系朋友关系,此案存在很大的调解可能性,遂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张建新法官借鉴运用了新时代“六尺巷”调解六步法,在“让”字上下功夫,多次与原被告进行协商,不断缩小原被告之间调解意见的差距,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调解协议。

民生无小事,小案连民生。该案通过承办法官的倾力调解,实现了原被告双方共赢,体现了司法为民,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用“小案件”守护“大民生”。晋州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加大案件调解力度,在对立冲突中寻找共赢点和破解处,节约司法资源,减轻当事人诉累,以期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石家庄晋州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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