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悉心解 司法温情浸人心
发布日期: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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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普格法院螺髻山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促使双方当事人解开多年心结,各自重获身心的自由与安宁。
2008年,丰某和曲某经人介绍下相识相恋,并登记结婚。婚后两人由于性格不合等原因,经常争吵,甚至大打出手。丰某认为自己与曲某的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便于2024年向普格法院螺髻山法庭起诉离婚。
由于离婚纠纷关系到家庭的和睦及孩子的成长,受理后,承办法官本着“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积极与原被告沟通联系,并实地走访调查。
经过深入地调查发现,双方已分居6年,且丰某已“移情别恋”,双方感情已破裂,且无和好可能,于是,承办法官改变思路,以解除婚姻关系为切入点进行针对性调解。在调解现场,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承办法官耐心地倾听双方的诉求和委屈,让他们充分表达自己的情感。在了解了双方的立场后,法官开始从法律、情感和家庭责任等多个角度进行分析和劝导。经过法官耐心的调解,双方情绪逐渐稳定下来,也都认识到自己在婚姻中的不足,理解对方的难处。丰某表示对不起曲某这些年的等待,愿意给予补偿,曲某也表示已彻底死心,希望早点结束这段感情。

最终,双方解开心结。在调解现场丰某主动承诺补偿曲某15万,并当庭支付5万,曲某也放弃了其他的诉求。
婚姻纠纷既关乎家事、更关乎民生。普格法院螺髻山法庭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加强家事案件调解力度,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找到“情理法”最合适的切入点,在维护公平正义的同时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
文章来源:普格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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