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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线下!博野法院高效化解一起二手车买卖合同纠纷

发布日期:2024-08-30 浏览量:0 

近日,博野法院小店人民法庭通过视频连线、电话调解与当面沟通等方式,灵活转变办案思路,线上线下同步发力,妥善化解一起二手车买卖买卖合同纠纷。

案件简述

张某与他人合伙经营一家二手车门店。2024年3月,李某经人介绍以18万元价格将一辆林肯车卖给张某,二人签订了车辆买卖合同,当天完成车辆交付,张某给付李某定金5万元。因李某是代他人出卖车辆,在车辆过户阶段车辆所有人因未偿还完贷款,导致车辆未能顺利完成过户。双方就过户问题产生纠纷,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张某遂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调解经过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迅速与双方联系,进一步了解案件详情,厘清矛盾症结。“我是真心想买这辆车的,但是现在这种情况没法儿过户,他必须双倍返还我的定金,赔偿我的损失。”张某气愤的说道。“我也没想到会出这种事儿啊,我只是代别人卖一下车,不能过户也不是我的过错啊。”李某同样表示无奈。

首次调解中,法官了解到双方矛盾较大,都认为自身无过错,是受到损失的一方,法官见双方“针尖对麦芒”,互不相让,遂结合双方争议焦点分析合理解决方式。第二天,法官将李某约到法庭,向其释明在买卖合同中,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合同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的法律条款,及拒不履行义务将承担的诉讼风险,使其对案件有更加客观、理性的认识。

因张某在外地,为方便诉讼当事人,减轻诉讼成本,法官通过视频连线与张某取得联系,对其进行理性劝导,向其表明现在当务之急是尽快解决纠纷,减少双方损失,张某对法官的意见也表示认可。看到双方剑拔弩张的气势有所缓和,法官抓住有利时机,组织双方线上调解,最终双方各退一步,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方案。各方约定好时间,在法官的见证下,张某将车辆返还李某,李某给付张某款项6.3万元,矛盾纠纷圆满化解。

线上+线下!博野法院高效化解一起二手车买卖合同纠纷

法官有话说

线上线下同频调解的方式,既提升了诉讼效率,又大大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今后,博野法院将继续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秉持“如我在诉”的办案理念,坚持调解优先,不断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

文章来源:保定博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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