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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安”绘就交通事故多元解纷好“枫”景

发布日期:2024-08-23 浏览量:0 

8月22日,上栗县交通事故多元解纷分中心、上栗县法院交通事故巡回审判点在上栗县交警大队揭牌成立。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学,县交警大队大队长宋树荣、教导员王青,赤山法庭分管领导何雪云及全体干警,保险公司代表等参加揭牌仪式。

上栗县交通事故多元解纷分中心、交通事故巡回审判点的成立,是上栗县法院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积极探索,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挺在前头的有力举措,也是人民法院能动司法主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有益实践,对进一步完善交通事故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建立具有重要意义。

01

聚力资源整合,一站式多元解纷

道交解纷分中心设置有调解室、巡回审判点、巡回法庭,配备有专业法官、行政调解员、人民调解员、保险行业工作人员等,着力做好从交通事故认定后各个解纷环节的无缝对接,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调解、鉴定评估、保险理赔、诉讼等“一站式”服务,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02

强化机制构建,职能部门一体化运转

依托“道交一体化处理”平台,对进入解纷分中心的案件录入平台后,由法院、交警大队、调解组织、保险公司等部门协调联动,多元化解,实现交通事故纠纷诉前鉴定、诉前调解、快速理赔、诉调衔接等规范化、集约化、一体化处理模式,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止纷于诉前。

03

推动定纷止争,道交矛盾一揽子化解

充分发挥道交纠纷巡回审判点的作用,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对诉前调解成功且需要司法确认的案件,由法院在线进行司法确认;调解不成功的,推送巡回审判点现场立案、巡回法庭现场审判,有效缩短办案周期,减轻当事人诉累,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文章来源:上栗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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