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顺义区中医医院被罚款 10000 元、警告
发布日期:2024-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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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消息,近日,北京市顺义区中医医院因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或者未按规定补记抢救病历,被北京市顺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警告、罚款 10000 元、责令立即改正。
据公告内容,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或者未按规定补记抢救病历。
北京市顺义区中医医院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构成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违规行为。警告、罚款 10000 元、责令立即改正。
文章来源: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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