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东南精英,论医疗损害类司法鉴定案件之道
发布日期:2024-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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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损害鉴定的委托和实施工作,提升法院医疗纠纷案件审判质量,2024年11月20日,全省医疗损害类司法鉴定案件调研座谈会(鄂东南片区)在黄冈中院顺利召开。省高院司法鉴定处处长李智华、省医学会医学鉴定中心主任陆泓,黄冈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潘敬秋出席会议并讲话。黄冈、黄石、鄂州、咸宁四家中基层法院,医学会分管鉴定工作的领导及黄冈中院司法鉴定处、民二庭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座谈中,潘敬秋对与会代表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详细介绍了黄冈法院审理涉医疗纠纷鉴定案件的基本情况、工作举措等。
陆泓从医疗损害鉴定工作的实际出发,结合实际案例,详细介绍了湖北医学会鉴定服务模式。她表示,医学会将充分发挥专家优势,体现公益担当,严审专家资质,强化对鉴定时限的刚性约束,时刻保持高标准、严要求的工作作风,以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利益为工作宗旨,做好、做实医鉴工作。
会上,黄冈、黄石、鄂州、咸宁四家市医学会医疗损害鉴定部门负责人分别对各地区医疗损害鉴定开展情况作了介绍。同时,四地中基层法院司法鉴定部门负责人也从法院司法技术和民事审判工作的角度对鉴定超时、鉴定机构退鉴、鉴定费用高、首次鉴定存疑等医疗损害类案件办理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与医学会代表进行了交流。会议还就“将省内医学会医疗损害鉴定部门纳入省内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系统”议题进行了热烈的探讨。大家一致认为,这一举措将有利于加强医学会与法院系统的合作,提高医疗损害类鉴定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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